IPv6备案
IPv6备案指网站同时启用IPv6访问后,遵循国内监管要求完成ICP备案相关规范。现行备案制度主体以域名、服务器接入商作为备案对象,不会单独区分IPv4与IPv6,同一域名备案通过后,域名同时提供IPv4、IPv6访问无需新增独立备案号。
实操关键要求:承载网站的IPv6服务器必须归属具备接入资质的服务商,不能使用无资质家庭宽带公网IPv6搭建对外商用站点。仅完成备案不等于合规上线,服务商防火墙、安全策略需要同时支持IPv6。运维常见误区,认为开启AAAA解析就要重新备案。需要注意,若更换IPv6接入服务商,必须同步更新备案接入信息,避免备案信息不一致被核查处置。
实操关键要求:承载网站的IPv6服务器必须归属具备接入资质的服务商,不能使用无资质家庭宽带公网IPv6搭建对外商用站点。仅完成备案不等于合规上线,服务商防火墙、安全策略需要同时支持IPv6。运维常见误区,认为开启AAAA解析就要重新备案。需要注意,若更换IPv6接入服务商,必须同步更新备案接入信息,避免备案信息不一致被核查处置。

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0564号